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水果的消费需求逐年增加,果树产业迅速发展。目前果树产业已成为山西省很多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山西省农科院果树所致力于将先进的科研成果在实践中的推广,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良性发展。本文依据山西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近年来科技推广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对我省果树科技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并提出对策,供参考。
1存在的问题
1.1缺乏专业推广团队,推广人员不足
果树科技推广工作中没有专业的从事技术推广的团队和人员,以山西省农科院果树所为例,现有三百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未建立技术推广团队和专业技术推广岗位,技术推广工作主要由科研人员兼施,存在科研和推广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冲突。推广工作多数在居住地以外的区域开展,耗时耗力,科研人员愿意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对推广工作的时间分配较少;而且在考评机制上,推广工作较科研工作更难取得成果或得到认可;从单位新入职人员来看,新招聘科研人员起点较高,一般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主要精力投入到分子育种等高端技术研究中,传统的栽培育种技术研究投入不足。各种原因导致科研人员主观上“重科研轻推广”,客观上也不具备条件开展技术推广工作。
1.2科研人员缺乏推广经验
科研人员由于长期从事科研工作,在科研和推广角色转换中,缺乏把科研术语转换成通俗易懂的百姓语言的能力;导致科研人员懂技术,但不懂授课技巧;好技术,但农民不容易认可和接受。
1.3推广经费不足
目前,果树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由政府支持,有限的财政资金,尽可能的先满足科研需要,分配给推广工作的经费较少。由于受果树生长周期长的生物特性制约,一个品种或技术的成功推广需要连续多年的资金支持。而资金不足导致当前很多新品种新技术仍然停留在资源圃和技术层面,未能推广到生产实践中。
1.4果树科研成果转化方式单一
由于受果树生物特性的制约,果树品种和技术的研发周期较长。一个优良品种的选育,从育种到中试、区试再到定种推广,需要20多年的时间甚至更长。而配套的栽培管理技术在推广过程中受地域条件的影响,难以标准化实施;同时品种和技术在法律层面也缺乏保护机制,因此无法转化成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实现市场化推广,只有将政府财政支持科研单位开展公益性推广作为唯一的途径。
1.5科研单位和农业职能部门缺乏协作机制
从全省来看,山西省科研机构和农业职能部门在业务、隶属等方面都没有直接关系。我省现有的农业职能部门是农业厅下属的各级农委和农技推广中心、推广站,其基本职能就是在上级机构和本级农业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农业推广工作,更多执行的是行政职能。果树科研机构隶属省农科院,与各级农业职能部门没有交流协作机制或平台,无法借助农技推广职能部门推广自己的科研成果,而农技推广职能部门也没有职责或人力、物力协助科研机构从事技术推广工作。
1.6科研机构缺乏推广主动权
当前我省的果树技术推广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推广模式,推广经费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的资金,推广形式和推广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资金给付方的限制,导致科技成果推广不能按照客观规律和科研机构的实际情况开展,有时甚至是盲目推广。
1.7果农对新技术的接受程度低
在果树技术推广中,农民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接受程度最终决定推广工作的成功与否。在实际果树技术推广中,农民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接受较为缓慢。主观上,大多数农民长期形成的守旧心理和从众心理,导致他们在对待新品种新技术时持观望态度;加之果树品种和技术的更新周期较长,更新换代期果园没有固定收入,导致农民客观上不能接受新品种、新技术。
2对策
2.1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加强推广团队建设
2.1.1 开展团队建设,扩大团队人员数量 在团队建设中,融合科研和推广工作,同时设立科研岗位和推广岗位,根据团队研究对象、研究进展和研究成果在全省的发展情况,确定科研岗位和推广岗位比例,科研岗位人员以科研为主业,辅助开展技术推广工作,推广岗位人员以推广为主,辅助开展科研工作。这样既可以避免科研工作和推广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冲突,也避免了独立的推广团队在形式上和内容上与科研团队的脱节。
文章来源:《果树资源学报》 网址: http://www.gszyxb.cn/qikandaodu/2020/0826/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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